问答

9. 香港注册的上市公司及非香港注册的上市公司在市场监管方面有何不同?

不论是海外或香港注册的公司,如拟在香港作主要上市,都必须遵守《证券上市规则》以及证监会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以及其他适用的条例。联交所对所有上市公司的监管一视同仁。

 

10. 如何取得快将上市公司的名单?

公司的上市时间表及上市地均属其商业决定,准上市公司于取得联交所上市核准后自行作出公布;联交所不宜代表公司发表有关公司的上市计划,或于情况确定时发表评论。

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均需将其公告、上市文件及招股书登载香港交易所及创业板网站。而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如有设有网站,亦必须在本身网站登载有关文件。

 

11. 若投资者认购了某公司的新股,但到公司上市挂牌买卖后仍未收到任何申请结果通知、股票或任何退票,投资者应该怎么做?

投资者申请认购新股时,应留意招股书或申请表上所载的结果公布方法及预计日期。如于指定期限过后仍未收到任何通知,可向负责招股的保荐人、有关公司或其股份过户处查询,股份过户处资料通常已刊载于招股文件内。

 

12. 如何索取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公司通讯?

投资者可透过以下途径取得上市公司的通讯:

 

13. 公众人士可从哪些地方取得公司招股书及年报?

公众人士可从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创业板网站的“上市公司讯息”取得主板及创业板公司的招股书。此外,主板及创业板的新发行人需在本身网站登载上市文件,并另外向公众提供电子形式的上市文件。于上市公司招股期间,其招股书的印刷本需置于指定地方(例如保荐人及包销商的办公室),供投资者索取。

另外,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于发放公司通讯时,需将其年报、中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登载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创业板网站供公众查阅。有关报告亦需收载于上市公司的网站(如有),并收载于网站至少5年。

香港交易所旨在减少上市公司发放印刷文件数量及降低成本,并使更多人可取得上市公司的公司通讯,从而增加上市公司的透明度。

当上市公司向其股东发放年报时,在符合有关法例要求的规定、其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的条文,及确定股东的意愿下,可向股东发放财务摘要报告以代替完整年报。上市公司亦可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放中文或英文版的年报。但是,股东仍有权选择取回完整或印刷本年报。届时,上市公司需按要求、免费准时将有关文件发放予股东。

 

14. 如何与上市公司联络?

投资者欲与上市公司联络,可查阅上市公司年报内的通讯地址或向电话公司查询有关公司的电话号码;此外,亦可透过上市公司的股份过户处取得上市公司的通讯地址或电话。另外,部分上市公司已建立公司网站并与香港交易所网站连结,投资者可透过香港交易所网站浏览此等公司的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的“投资服务中心”亦有提供公司资料,包括主席姓名、股份过户处名称以及主要办事处地址等。没有上市公司授权,联交所不能向公众人士透露上市公司的其他联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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