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
本通知为向我们的现有及未来个人客户及骏溢融资有限公司(以任何身份)收集个人资料之其他个人发出,列出本集团就向个人客户为本通知详列之目的及《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收集个人资料之政策及实务。
客户不时需就开设或维持账户及提供或维持贷款安排而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
客户若未能提供该等数据,有可能导致延误或本公司未能开设或维持客户账户或提供或维持贷款安排。
有关客户之资料可供以下用途
- 开设、管理及维持客户账户;
- 作出借贷及信贷分析决定
- 计算客户欠或欠客户的欠款
- 为符合任何对公司有约束力的法律、规矩或规例,包括作出披露的规定
与客户有关之数据,将由本公司保密处理,但本集团可向以下人士/公司提供、转移、披露或交换该等个人资料:
- 就其业务运作而向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讯、计算机、付款或证券结算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者服务提供商
- 任何对本集团有保密责任的人士,包括与本集团有关联而对本集团作出保密承诺之公司
- 任何与客户有或将有交易之银行或财务机构
- 任何法律、会计或专业人士、公司或团体
- 任何政府、执法或在任何适用之法律、规矩或规例下之监管组织,团体或个体
在《条例》规定下任何个人均有权 :
- 查询本公司是否拥有其数据及取得该等数据
- 要求本公司更正与其有关而不准确的资料
- 查明与资料有关的本公司政策及实务并获告知本公司拥有何类个人资料
根据《条例》规定,本公司有权对处理要求取得数据收取合理费用。
所有要求取得或更正数据或政策及实务及拥有数据类别的数据,应向以下人士提出 :
香港中环中远大厦2512室 |
电话: (852) 2526 0388 |
传真: (852) 2526 0618 |
电邮: cs@excalibur.com.hk |